一、如何理解民法典规定的自甘风险制度
1、民法典规定的自甘风险制度的理解:自甘风险系指受害人明知行为存在危险而自愿参加,进而免除该危险实现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的制度。在正常情况下,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其他参加者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受害人必须意识到所参加的文体活动的风险。这种风险必然存在,但是否会产生损害结果不确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二、民法典规定涉及哪些新的方面
1、胎儿有继承权;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有照顾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的义务;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法定代理人追认制度;
5、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抚养义务继续存在;
6、自甘风险规则;
除上述新的规定以外,还有很多方面都有新的规定,建议可以详细看看民法典的规定内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