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欠款纠纷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1、工程欠款纠纷应提供的证据: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的解决对策
1、这类纠纷中,发包方往往是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子,反正是没钱,随便你折腾。对这类的发包方,如果真是查不到其他财产,那么只好对所建工程下手:第一种办法,双方协商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名下。
笔者曾操作一起这种案子,合同约定工程承包方垫资建设至五层发包方才开始支付的进度款。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把工程建设到了五层,发包方出现因其他纠纷导致资金困难无法支付进度款,经调查,该发包方确实难以日后结算,最后经双方协商,把已经建成的五层和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关联财产作价7000万,由承包方买下该在建项目继续建设,承包方变成了开发商。这确实是无奈之举。第二种办法,利用优先受偿权规则,将项目拍卖受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